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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问答须知:
       欢迎您进入科技部《公众问答》栏目,并就科技部业务范围内有关科技管理工作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阅读以下条款: 
       一、不得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违背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不得发表造谣、诽谤他人的言论。
       二、本栏目只用于科技部和公众之间的交流,不用于公众互相之间的交流。
       三、提问者承担一切因提问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提问内容的公布不表示本栏目同意提问者提问时所表达的立场和观点。
       四、本栏目拥有发布、保留、删除公众提问的权利,凡不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提问将予以删除。
       五、对于公众反复提出的问题,集中在“常见问题解答”中进行回答。 
       六、科技部公众问答的用户认证体系已与“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1)现有的“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用户进行公众问答留言。a.请点击同意本须知,进入“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用户登录页面;b.选择“自然人”登录后,进行公众问答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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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留言查询。申请人成功提交公众问答留言后,可点击左侧“留言查询”栏目,进入“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用户登录页面,选择“自然人”登录后,查询公众问答留言处理状态,在线获取答复。
       注:2022年7月13日前,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查询编码的用户,进行留言结果查询,请点击左侧“历史留言查询”栏目。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须知。